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1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003,45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9,824,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625,700.0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6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优化经济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限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兆威机电《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兆威机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其中《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号文)的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5.1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003,450,4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69,824,7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3,625,7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已于2020年11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6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且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下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2020年12月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下称“《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12月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425.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为了把握项目实施的有利时机,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适时先期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优先置换公司先期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950.33万元。相关置换事项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鉴证报告。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50.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50.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50.3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兆威机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兆威机电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董事侯建华、沈险峰、胡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万股变更为10,667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变更为1,0667万元,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名称变更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并同意对《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作出相应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新的《公司章程》将替代公司目前适用且已在工商主管部门备案的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章程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0年12月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425.87万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15,950.33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业务可循环滚动开展。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673号);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学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50.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型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7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1月04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01月0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1年01月0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20年12月29日下午16:3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注意事项:

(1)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请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开始前一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做好出席登记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7323919

传 真:0755-27323949(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邱泽恋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1”,投票简称为“兆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01月0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01月0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