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记者们获悉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对自己的亲生女儿实施奸淫20多次,法院仅仅判决有期徒刑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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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广西一户普通人家,嫌疑人吴某是三个孩子的父亲,吴某和孩子的母亲已经结婚多年,他们孕育了三个女儿,两人的感情生活一直都是平平淡淡,话也很少的那种,基本在家也不会说很多话,孩子的母亲一直以为自己的丈夫是个话少的忠厚老实的男人,却没想到他会将手伸向自己亲生女儿。

那日,大女儿在睡觉,吴某突然走进了她的房间,开始脱女儿的裤子,女孩慌了,她不知道父亲要做什么,父亲恐吓她不要说话,敢叫一声我就打你,女孩吓坏了,一句话都不敢说,当疼痛降临的时候,女孩只能死死咬住嘴唇哭泣,什么都做不了,之后又来了几次之后,吴某离开了,临走前威胁女儿不要告诉任何人。女孩曾向自己的妹妹、母亲、外公等亲人说过父亲对自己做的事,但是他们就只是口头警告了吴某,甚至有一次,吴某正在对大女儿做这种事情的时候,母亲突然回到家,看到了吴某正在对自己女儿做这种事情,她只说了要报警,吴某才停了下来出去了,但是她的母亲并没有报警,没有人阻止吴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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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对大女儿肉体接触的行为持续一段时间之后,他又将矛头指向了自己的妹妹。

那天吴某的二女儿也在睡觉,身边同样还睡着自己的姐姐妹妹,吴某进到房间之后,用同样的手段暴力威胁二女儿,当着自己的姐姐妹妹的面,对二女儿实施了奸淫。

两个女儿遭受亲生父亲奸淫持续了几年,后来终于有人将吴某举报了,警方将吴某刑事逮捕,并依法拘留。

人民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违背伦理,采取威胁恐吓的手段多次奸淫二名幼女,已触犯法律,构成强奸,对二名幼女身体隐私部位实施抠摸,构成儿童猥亵罪,依法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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