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本土疫情专报

郫都区本土疫情

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12月12日0-24时新增病例数

(系1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订正)

截至12月12日24时累计病例数

11

2

成都新增本土确诊病例1例

患者3:男,78岁,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于12月8日实施隔离观察。12月10日,在密切接触者第二轮核酸检测呈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2月12日因出现临床症状,订正为确诊病例。

成都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人

无症状感染者:女,49岁,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中铁奥维尔二期,系12月10日晚新闻发布会通报的确诊病例2的妻子,于12月8日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在12月12日密切接触者第3轮核酸检测中检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转入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目前成都市中风险地区共5个,分别为:

郫都区(4个):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郫都区唐昌镇永安村8组、郫都区郫筒街道菠萝社区中铁奥维尔二期及三期、郫都区犀浦街道犀池社区二组。

成华区(1个):成华区崔家店华都云景台小区

成都新冠疫情日常通报

12月12日,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系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订正。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例、本土病例1例,新增出院2人。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人,2名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12月12日24时,成都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32例(其中境外输入276例),累计出院395人,死亡3人,其余34例确诊病例正在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全市现有30例无症状感染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有1061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成都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患者1:男,37岁,中国籍,从刚果(金)出发,经埃塞俄比亚乘ET636次航班于12月10日抵蓉,入境后即集中隔离。12月11日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2月12日因胸部CT检查结果异常,订正为确诊病例。

患者2:男,28岁,中国籍。从埃塞俄比亚乘ET636航班于12月10日抵蓉,入境后即集中隔离。12月11日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12月12日因胸部CT检查结果异常,订正为确诊病例。

上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居住的隔离点环境已进行消毒,密接人员均处于隔离观察状态,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成都新增出院2人

2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经收治医院全力救治,符合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解除隔离标准,治愈出院。现已转入集中隔离点继续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及随访。

患者1:男,37岁,10月30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定点医院;

患者2:男,28岁,11月9日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转入定点医院。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5号)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保护,确保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违法收集、使用、公开公民个人信息,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除依法授权的机构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收集或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机构应当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信息被窃取、泄露。

三、为疫情防控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未经被收集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不得公开公民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信息。因疫情防控工作确需公开的,应当经过加工处理,确保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

四、疫情信息由依法授权部门公布。社会公众应当从权威发布机构获取疫情信息,对未经证实的信息应审慎对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违规收集、使用、公开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可以向公安、网信等部门举报。

五、网络运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对用户发布疫情相关信息的管理,对非法发布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或者散布他人隐私的,应当及时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六、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开展对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的行为,相关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制止和查处。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2月12日

新疆新增吐鲁番市高昌区无症状感染者4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2月12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吐鲁番市高昌区无症状感染者4例。

12月12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在对重点人群进行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阳性人员,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发现首例无症状感染者后,吐鲁番市疾控部门迅速排查其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其妻子、母亲和1名同事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其余人员均为阴性。目前,4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12月12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4例,均为吐鲁番市高昌区报告。目前,对相关密切接触人员已经全部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来源:川观新闻、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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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寻

责编:潘丹

值班编委: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