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江西丰城警方通报:12月7日,江西正祥和裕餐饮集团董事长甘某某在办公室被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32岁,丰城市荷湖乡人)已抓获归案。案件进一步侦办中。据当地报道,被害人曾获“最美退役军人”称号。
真不知道有多大仇恨,居然办公室里面杀人,嫌疑犯在做这种事情的时候,难道没想过对方也是有家庭的人,自己这样做对其本人和家庭是一种多么大的伤害,不管有什么纠纷找到可以通过法律方式去解决,可是嫌疑犯却利用凶残手段将被害人杀害,这样的行为,对自己对别人都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不管什么纠纷,一旦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注定要面对法律制裁,不管你有什么委屈或者一时冲动,来科普一下法律: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在《刑法》第234条中作了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半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轻伤伤残等级增加或减少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犯罪情节一般,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可根据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重伤伤残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可根据手段的残忍程度和严重残疾的等级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做一些冲动的事情之前,包括打架斗殴等等,先看一下自己所要承担的后果,因为一点点纠纷小事,是否值得,自己后半生将在牢狱里面度过,再回想一下,这种代价和那种小纠纷那种值得,为了一点纠纷,让自己的后半生基本失去自由,这种待机是否划算,为了自己为了家人,做事情的时候切勿冲动,理性处理纠纷,这样能避免对自己和别人的双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