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个叫做韦丽的姑娘,和她相恋三年多的男朋友苏康订婚了。两家人邀请了众多的亲朋好友,举办了一个非常热闹的订婚宴。订婚宴之后,韦丽就满心欢喜地盼着结婚那天的到来,憧憬着未来的新生活。可是接下去发生了一件事,让这美好愿景彻底破灭。

就在订婚宴的第二天,男朋友苏康发来了一条信息,说这婚他不结了,这让韦丽瞬间就吓蒙了。无论韦丽怎么追问,苏康始终没有回复,甚至还把韦丽给拉黑了。更让韦丽意外的是,苏康竟然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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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有更加复杂的情况,韦丽已经怀孕了。韦丽赶紧联系了苏家人商量,希望他们能够带苏康回来。可是苏康父亲的一番话,却让韦丽吃惊,苏康父亲竟让韦丽去做无痛人流。这时韦丽才意识到,在悔婚这件事情上,不只是苏康本人,连苏家人也是如此的决绝。

当时两家商讨婚事的时候,苏家人有个奇怪的要求,那就是必须得先怀孕,只要怀孕就可以办婚礼。苏家人当时告诉韦丽,这是他们当地的风俗。一听这话,当时韦丽也没有想太多,很快就怀上了。

说起这些,韦丽哽咽了,她不甘心也想不通,一切明明都是顺着苏家的要求去做的,为什么突然又要悔婚呢?韦丽受了这么大委屈,韦丽家人愤愤不平,决心通过法律途径,给韦丽讨一个说法。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健康权纠纷一案,法院认为这是一起奉子成婚不成,被迫堕胎引发的健康纠纷。为了更加公平客观,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还特别采取了一名法官加四名人民陪审员的大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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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让韦丽没有想到的是,原本她希望通过公诉让苏康出现,但是庭审的时候,苏康却始终没有露面,只有代理人到场。而被告代理人的一番话,更是让韦丽觉得委屈。

被告表示恋爱分手是自由,苏康并没有构成侵权。一听这话,韦丽十分激动,她和苏康的确是自由恋爱,恋爱过程当中很多事情也确实都是她自愿的,但是会有这份自愿,是因为苏康给过她明确的结婚承诺。

被告表示,苏康之所以悔婚,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一个是礼金双方家长还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第二点就是根据风俗算了一下生辰八字,认为双方八字不合。被告方表示男方家比较遵从风俗,觉得女方这八字不好,所以才会提出悔婚。

陪审员却觉得没那么简单,因为陪审员认为当地确实是有合八字的风俗习惯,但是男方家合八字的时机似乎不对劲儿。订婚宴都摆过之后,才提出来八字不合,陪审员认为这悔婚的理由太牵强。

法官的调查重点并不在于男方悔婚的原因,而是在提出不结婚之后,男方的处理方式上做出了不同意与原告结婚的这个决定以后,被告采取了哪些措施,或者说有哪些行为去以求妥善地处理这件事情的。

在法官看来,作为成年人原告也是有一定的责任。最终定的是,原告韦丽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最后经过多方衡量和细致讨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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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被告应该向原告赔偿医疗费三千,误工费一千七,另外被告还要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两千元。

赢得这样的判决,韦丽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因为对韦丽来说,判决的意义远远不在赔偿金额上。韦丽的心结一点点解开了,她也有勇气走出这段不愉快的经历,重新面对新生活。

虽然苏康始终没有亲自出面解释,但事到如今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韦丽已经慢慢从这段伤痛当中走出来。

来源: 江西卫视传奇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