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芳)

12月7日从保定市博野县警方获悉,近日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川。

11月7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川驾驶自己的白色宝骏牌新能源电动四轮车来到博野县,后在博野县某村看到刘某骑电动三轮车回家,便想到刘某家偷钱。其以自己是修天然气的工人想进屋喝点水的理由,进屋将刘某放在床垫下面的2800余元现金偷走。当日,刘某发现现金被盗,到博野县刑警大队城关刑警中队报案。该中队民警经缜密侦查,确定盗窃犯罪嫌疑人为保定市清苑区刘某川,并于11月11日将其抓获。

经讯问,刘某川对上述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了另外四起盗窃案。7月13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川驾驶自己的白色宝骏牌新能源电动四轮车来到博野县,后在博野县某村看到朱某骑电动三轮车回家,便萌生出想要去朱某家偷钱的想法,后以自己是修天然气的工人想进屋喝点水的理由,进屋将朱某放在床垫下面的600 余元现金偷走。

11月3日 上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川驾驶一辆红色钱江牌摩托车来到清苑区某村其舅舅刘某某家,趁其舅舅家大门开着屋内无人,将刘某某家客厅茶几上茶叶盒里面的1400元现金偷走;然后到刘某某家东边邻居崔某家找刘某某,趁崔某家也没有人,将崔某家最西边屋子内的400元现金偷走。

11月6日中午,犯罪嫌疑人刘某川驾驶自己的白色宝骏牌新能源电动四轮车来到清苑区某村,后看到崔某家中无人,便进入崔某家,将崔某放在最西边卧室内220元现金偷走。

当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川被博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1月27日,博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