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台湾,大学男女同学在台东市某KTV饮酒作乐后,回到女方住处同睡一床,女生不胜酒力,感觉遭人摸,以为是在梦境;隔天男方发信息告知亲热一事,她才发现是真的,控告男同学,台东当地法院依乘机猥亵罪判处10个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判决书指出,李姓男子与女同学及另2位女子,相约到KTV唱歌喝酒,到清晨6点,4人一同返回被害女子住处,李某与女同学共睡一床,到中午时,见她因酒后意识不清,且不能抗拒,亲吻及以手摸她的胸部。

此案在检察官起诉时,女子供述的被害情节还包括抚摸下体,但连她自己都不敢百分之百确定,李某也否认,因此这部分因罪证不足,犯行不成立。

女子在法官审理时证称,当天发生的事情印象不清楚很模糊,当下睡觉时觉得有点不舒服,有印象被人摸,但因为饮酒,认为自己可能是在作梦,直至被告主动透过通讯软件告知她当晚事发经过,她才确定遭李某摸了,至于被摸身体哪些地方,她都已经忘记。

女子虽说李某确有用手摸胸部及下体,她有将他的手拨开,但是也非常不确定,是在梦境中抑或现实所发生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