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6日晚上10点多,在繁忙的合川路吴中路路口出现了惊险一幕。一辆白色SUV轿车突然从合川路冲出,几乎是径直撞上了一辆在正常行驶的荣威汽车。荣威汽车被撞得横穿三根车道,失控撞上了对向行驶的一辆比亚迪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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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辆驾驶员姓崔,家住浙江省桐乡市。案发当天晚上8点多,崔某突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希望崔某能够来虹桥火车站接他,不过,当天中午,崔某却独自在家喝过酒。抱着侥幸心理,崔某将接朋友的任务应承了下来,谁知,刚进入上海,就碰上了正在检查酒驾的民警。

当时,正在查处酒驾的,是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警支队的民警,发现有人闯卡后,他们马上追了上去。事后经相关鉴定,崔某在驾驶车辆逃逸时,最高时速超过了100公里每小时。眼看崔某驾驶的车辆即将行驶到合川路吴中路的交通要道,为了行人和其他车辆的安全,民警打算放弃跟踪。没想到,刚到达这个路口,崔某的车辆就发生了严重事故。事故发生后,崔某驾驶的肇事车辆也严重受损,抛锚在了路边,随后赶来的民警马上对他进行了控制。那么,崔某在被警方查到的时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到底多高呢?29毫克每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原本,这样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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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为崔某冲卡驾车逃逸,还发生了较为严重的交通事故,到了此时,崔某他的行为已不再是酒后驾驶这么简单了,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年10月22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崔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性二年十个月。

(看看新闻Knews记者:赵祎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