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西安的好消息不断,不仅是幸福感城市,也是跻身区域金融中心十强。

01西安跻身区域金融中心十强

12月4日,第12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在深圳举办的“2020·中国地方金融发展论坛”上正式发布。在本期指数排名中,西安跻身区域金融中心十强榜单。

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由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与现代产业研究所团队编制,旨在构建适应我国金融中心特点的竞争力评价体系,持续跟踪研究国内金融中心建设发展状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和政策依据,为社会各界提供观察国内地方金融发展的前沿观察窗口。首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CDI CFCI)于2009年发布,此后每年发布一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次公布的指数显示,金融中心建设的“分层效应”正在显现。具体来看,上海、北京、深圳分列全国金融中心前三甲,优势更加凸显;广州、杭州、成都、天津、重庆、南京、武汉、郑州、苏州、西安跻身区域金融中心十强,竞相创新发展;其他区域金融中心排名依次为大连、长沙、济南、青岛、厦门、福州、宁波、合肥、沈阳、无锡、南宁、昆明、南昌、哈尔滨、石家庄、乌鲁木齐、长春和温州。

02西安公积金新政

12月4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对11月30日四部门发布的限购新政实施后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事宜做了具体规定。

1.对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执行原政策不变

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5%。

对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住房的:应同时符合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此外,对2020年12月1日(含)以后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的:首付比例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

对2020年11月30日(含)以前网签的房屋买卖合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1月31日之前的:

首付比例仍按原政策执行,贷款受理时间在2021年2月1日之后的,首付比例均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市建发【2020】143号文件执行。其中贷款受理时间以受托银行在中心系统的录机时间为准。

通知规定,新建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时间以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xa.gov.cn/)或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xixianxinqu.gov.cn/)查询的网签时间为准;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以签署时间为准。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严格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审核。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03西安11月份房价地图出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