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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精神,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市委名义表彰一批市优秀共产党员和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各单位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赵旭玲等480人为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医院感染科等180个集体为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洪敏等100人为市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党支部等60个基层党组织为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1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576—88510382

通信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33号市政府大楼1221办公室

邮政编码:318000

台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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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柳祥宝

校对:泮永翔

审核:黄元杰

来源:台州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