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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12月,许多市民在南溪区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购买鸡鸭等禽类产品以及兔肉时,会看到一个蓝色的禽类产品检疫标识。12月1日,南溪区中心城区禁止活禽(兔)交易及宰杀通告正式实施,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白条禽(兔)和禽(兔)冷鲜产品,必须经检疫合格,并佩戴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统一标识,才能进行销售的法规也同步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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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从事禽类宰杀处理工作三十余年的刘绍英夫妇对推行检疫标识佩戴十分赞同。随着中心城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宰杀点关停,他们夫妇俩把摊位搬到了郊外的集中宰杀点。相较于中心城区,路途增加了夫妇俩的时间成本,但靠着积累的老顾客,刚搬到集中宰杀点才两天,生意依然火爆。

“佩戴了检疫标识,表示产品质量好,是放心鸭”。刘绍英拿起刚佩戴好检疫标识的白条鸭告诉记者。过去,找她进行禽类宰杀多为老顾客,信任建立在经年累月的交往上。现在,有了检疫标识证明,夫妇俩与顾客之间的相互信任又增添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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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溪街道畜牧水产站站长李松介绍,进入集中宰杀区的活禽(兔),都需要经过两次检疫,才能佩戴检疫标识,检疫标识上的二维码、检疫证号属法定检疫证号,具有唯一性,可对禽(兔)类产品溯源核对,严格杜绝了病、死禽(兔)类产品流入市场。

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购买检疫合格并附具检疫证明的禽(兔)产品,坚决抵制野味、禁止野味市场,积极举报非法宰杀禽(兔)的宰杀点和经营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以及病死、注水、灌水的禽(兔)或禽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31—3839365、13568597114

来源:南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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