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实施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该《实施办法》覆盖范围涵盖全市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少年宫以及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所有在职教师。《实施办法》详细规定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20条禁令,其中包括严禁课上不认真教授、课后组织学生开展有偿补课。严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索要或违反规定收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向学生家长乱收费。严禁向家长指派本该由师生完成的,如打扫教室、班级布置、装饰美化演出场所等。

此外,《实施办法》还健全完善了师德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师德违规行为快速查处、师德违规行为惩处、师德违规行为处分权限和程序、师德师风责任追究等机制,并明确了对教师的表彰奖励、师德典型宣传和权益保障方面的有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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