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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同市以琳矿泉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晋北山泉(天然包装饮用山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以琳矿泉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示商标为晋北山泉、标示生产日期为2019-09-15、规格型号为18.6升/桶的天然包装饮用山泉水,经山西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国家农副加工产品及白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云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该公司该批次产品共生产3664.2L,货值金额788元,该批次产品一直未销售。大同市云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大同市以琳矿泉水科技有限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2.查封不合格产品,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二、大同市云州区常燕超市销售的小蘑菇(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云州区常燕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宁晋县惠腾食品有限公司、标识商标为惠腾、标示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08-20、规格为280g/袋的小蘑菇(糕点),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云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大同市云州区常燕超市所经营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宁晋县惠腾食品有限公司、标识商标为惠腾、标示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08-20、规格为280g/袋的小蘑菇(糕点),为从有经营资质的大同市南郊区凯鑫经营部购进(索证索票齐全),合计购进10袋/1件,抽检8袋,剩余2袋未售出,未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大同市云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大同市云州区常燕超市做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三、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销售的45度恒芪康散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酿酒厂、标示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03-10的45度恒芪康散白酒,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抽检的45度恒芪康散白酒出现不合格原因为促销员工作失误将45度自编码贴在41度恒芪康散白酒500g塑料瓶上,抽检的该批散白酒已销售完毕。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作出免予处罚、责令改正的决定。

四、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街分公司销售的天然饮用山泉水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应县塔乡食品有限公司标示商标为tatown规格型号卫480ml/瓶的天然饮用山泉水,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溴酸盐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街分公司提供了该批次天然饮用山泉水的供货方大同市云冈食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该批次天然饮用山泉水进货、退货票据和出厂检验报告,共购进该批次天然饮用山泉水2件(24瓶/件),抽检15瓶,其余33瓶都已退回供货企业,营业场所未发现该批次的天然饮用山泉水。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前进街分公司免予处罚。

五、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广灵分公司销售的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广灵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诚信干果批发的、标示批号为2019-11-01的花生米,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黄曲霉毒素B项目不符合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广灵分公司2019年9月5日从大同市田园华盛绿色土特产有限公司购进花生米25公斤,已全部销售。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广灵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进货查验记录),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大同万品隆商贸有限公司广灵分公司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六、广灵县华联商厦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广灵县华联商厦销售的批号为2019-11-01的黑芝麻,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广灵县华联商厦从北京永顺达商贸有限公司购进黑芝麻50斤,已全部销售。广灵县华联商厦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进货查验记录),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广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广灵县华联商厦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七、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销售的黑芝麻

(一)抽检基本情况

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鑫诚干货、标示批号为2019-10-31的黑芝麻,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2019年10月17日从高碑店市新发地鑫顺和粮油批发部购进2袋共50Kg,一共销售了41.73Kg。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提供了销售汇总表,该批产品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齐全、进货台账完善),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灵丘县五洲仓储超市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八、大同市新荣区月青超市销售的小米黄金酒(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新荣区月青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保定玉液春酒业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食品批号)为2018-10-18标示商标为京伟、规格型号为1L/瓶的小米黄金酒(白酒),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被抽检批次的20瓶白酒以10元/瓶的价格售出14瓶,其中抽检4瓶;剩余6瓶摆在货架上尚未出售。大同市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货值金额200元,违法所得42元。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白酒的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没有相关经营帐目。

大同市新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大同市新荣区月青超市做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1.给予警告;2.没收不合格白酒6瓶;3.没收违法所得42元;4.处行政罚款100元;合计142元的行政处罚。

九、大同市平城区华联超市销售的带壳花生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华联超市销售的购进日期为2019-11-04带壳花生,经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检验,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大同市平城区华联超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提供了验收入库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及收款收据。现场未见销售带壳花生。大同市平城区华联超市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发布了召回公告。大同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大同市平城区华联超市做出免于处罚的决定。

十、浑源县佳家玛超市销售的高梁纯50度散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浑源县佳家玛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名称为济南正旺酒业有限公司、标示生产日期(食品批号)2019-10-25的高梁纯50度散白酒,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浑源县佳家玛超市共购进高梁纯50度散白酒30公斤销售单价16元/公斤,已售20公斤,现剩余10公斤,货值金额160元。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浑源县佳家玛超市做出:1、没收高粱纯50度散白酒10公斤;2、没收违法所得320元;3、罚款48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酿酒厂生产的45度恒芪康散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酿酒厂、标示生产日期(批号)为2019-03-10的45度恒芪康散白酒,经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企业并开展调查。经查,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酿酒厂的生产工艺、流程符合要求,生产记录完备,自检报告合格,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企业销售给大同市云冈区佳顺旺超市留样的同批次散白酒进行快检,结果显示酒精度为45度,且未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浑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评审委员会商定,对山西省浑源县恒山酿酒厂不予处罚。

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