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始终作为一种全球共享开放资源,实现社会和经济利益最大化,这是一个极富难度的挑战。确保新兴通信媒体公司对鳞次栉比的可再生能源管理得当,以及确保能源互联网对全球开放共享,这个工作的难度系数也很高。所以,现在出现了一些跨地区、跨区域、跨国家或者跨大陆的能源共享网络,以此抵御来自各方面对稳固的商业利益的威胁,这些威胁绝不亚于电信和电缆公司对通信互联网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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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些情况下,全球性的能源企业、电力企业或者设备企业会联手阻止能源互联网的建立。除此之外,为了保证新能源的商业价值,这些企业会尝试在智能电网上强加一个集中体系结构,以实现新能源的商业化。

世界最大的经济体欧盟已经采取了以下措施:要求传统的电力和公用事业公司解除发电与输电之间的绑定,从而确保能源互联网的开放。由于数百万家小型新能源生产企业对大型电力和公用事业公司的抱怨日益增多,解除绑定的规定应运而生,因为前者认为后者让他们很难将本地的“微型”电厂与主要的输电网相连。

大型电力和公用事业公司还受到了如下指控:对于由其商业伙伴生产的绿色电能,这些公司总是为之选择高速连接,因而这一行为存在歧视之嫌。此外,它们还利用官僚主义进行拖延,甚至拒绝接受源自其他企业的绿色电力。

这些电子企业也在试图开辟第二战场,通过暗箱操作,设计出一个集中、专属、封闭的智能电网,只允许数据从产消者到公司总部进行单线传输。这一设计的目的在于仅以电费的代价从数百万新产消者处获取实时变化的关键信息,并且防止产消者控制将电力传到电网上的时间,以便在每天的不同时间段实行高峰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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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引入了“绿色输入税制”,以鼓励数百万终端用户自主绿色发电,并在能源互联网中共享,所以输电公司在慢慢失势。而越来越多的输电企业也意识到了能源产消者的存在这一新现实,并且通过改变其经营模式来适应新的能源互联网。

未来,这些企业要想提高收入,就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通过管理其客户的能源使用情况降低客户的能源需求,从而提高客户的能源使用效率和产值,以及分享一部分增长的产值和节约值。因此,其利润也将更多地来自更有效的能源使用管理,而不是出售更多的电力。

在能源互联网形成初期,管理分布发电的最佳方式问题已经被提出。一种新的共享模式正在形成,有意思的是,这个模式以20世纪30年代的电力管理共享模式为原型,以求将电力输送到美国的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