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品尝食物方面往往很善于“创新”,各种食材在人类烹制过后都会变成珍馐美味。但是,很多野生动物身带剧毒或疾病,尝鲜过后就有惨痛教训,保护野生动物,拒绝野味,使我们每位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近日,南通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致人死亡的案件,被告人杨某从事水产生意,曾出售野生河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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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张某主动购买十多斤河豚。被告人表示,自己拼命告诉对方有些人处理不当造成中毒而亡,不卖给他。张某说:“我吃河豚的时候你还小着呢!”杨某对调查人员说:“我不卖给他,他拼命要买的。”

杨某表示来他这里购买河豚的人都是自己认识的,他从不将河豚售买给陌生人,因为怕对方不会处理。正如杨某担心的那样,张某购买河豚回家烹饪食用后,当晚出现中毒症状,送医就诊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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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张某属于河豚毒素中毒死亡,张某的家人也出现中毒迹象。事发之后出售野生和疼得杨某等人主动投案,供述了自己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相应的经济损失。面对顾客中毒身亡,杨某表示,以后打死自己也不做这个了,现在年龄已经50多岁,哪还有命敢去做这种事情。该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择日会将结果公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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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野生河豚是国家明确禁止加工出售的,各位水厂经营者在售卖过程中,应正确辨别水产品的物种,随意出售河豚是违法行为,提醒广大民众对此多加小心,不要因为自己的无知误食剧毒食物,也不要像杨某一样明知有剧毒还售于他人。

因食用野味造成惨痛结果的案例时有发生,你认为该案件中男子执意购买河豚,造成中毒身亡谁的错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