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陆川法院受理了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执行案,被执行人江某某等人 侵占申请执行人吕某某两处耕地,吕某某遂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最后,经案件主办法官邱玉亮法官对两处耕地进行强制执行,事情得到快速圆满的解决。

2017年12月,二审判决江某某等人停止侵权,并清除吕某某座落于陆川县清湖镇某村的面积为0.22亩、0.33亩的耕地上的黄泥土,恢复耕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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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主办法官邱玉亮法官在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江某某等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传票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问话,了解相关情况。

之后邱玉亮法官又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做其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尽快清除申请执行人吕某某座落于陆川县清湖镇某村的面积为0.22亩、0.33亩的耕地上的黄泥土,恢复耕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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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调解不成的情况下, 2020 年8月在炎炎烈日下,执行局局长陈玉彦带领十几名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开始对涉案的两处水田上的黄泥土进行强制清除,刚开始被执行人江某某还在激烈地与对方争吵,但经过陈玉彦局长和邱玉亮法官的开导下慢慢的由当初的不理解转变为理解。

经过几个小时大汗淋漓的努力,位于陆川县清湖镇某村的面积为0.22亩、0.33亩的耕地上的黄泥土终于被清除完毕,耕地得以恢复原状。至此,案件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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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吕某某握着主办法官邱玉亮厚实的手说道;“感谢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做主,你们辛苦了!”

来源:陆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