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

不仅危害公共安全

而且污染空气环境

影响百姓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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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光山县全面禁燃禁放以来

广大群众积极响应

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但也有个别群众

在举办婚丧嫁娶等活动时

习惯于传统习俗

违法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结果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处罚

近期,光山县公安局弦山派出所按照县局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惩处,邹某友、程某传、卢某进等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11月20日,弦山派出所与县局禁燃禁放巡查组联合行动,在弦山街道办事处闸上店村路边某土纸批发部检查时,发现该门店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其中鞭炮6盘、花炮3个。民警随即将门店经营者邹某友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邹某友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光山县公安局对邹某友以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依法对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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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25日,弦山派出所民警在持续开展禁燃禁放巡逻检查工作中,分别在辖区张楼村张楼村民组和张寨村胡底下村民组查处两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经调查,涉案人员程某传、卢某进均因亲人过世,在逝者出殡过程中将家中储存的烟花爆竹沿途燃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违法嫌疑人程某传、卢某进二人均被光山县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同呼吸 共责任

为了家人的安全

为了绿色健康的家园

让我们共同参与、共同负责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坚决说NO

(光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