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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取得实际发生成本不断提高,市政府2014年7月制定的丽水市区行政划拨供地价格标准已经无法覆盖土地取得成本。近期,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当前市区国有建设用地取得实际发生成本进行了测算,并参考周边地市划拨价格标准,提出了丽水市区新一轮行政划拨供地价格标准调整建议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具体如下:

一类区片,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60万元/亩;二类区片,市本级与莲都区的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52万元/亩,市开发区范围内的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57万元/亩;三类区片,行政划拨供地价格为46万元/亩。上述行政划拨供地价格均未包括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费用,需由行政划拨供地的用地单位另行按实补偿支付。单独选址行政划拨项目按实际发生成本结算土地使用成本。

调整后的行政划拨供地价格标准从2021年1 月1 日起开始施行。

现将上述建议方案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即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9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lsyhkps@163.com。

联系人: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柯平松;联系电话:0578- 2668080。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5日

来源: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