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法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文科重点建设单位,法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山东省品牌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山东省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学院设有最高人民法院海洋司法保护理论研究基地、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极地研究中心,拥有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海洋法学研究所、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等校设研究机构。学院拥有一支由国内外著名大学培养起来的优秀教师队伍,其中名师工程学者1人,繁荣工程教授2人,青年英才工程岗位教授及副教授5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人,博士、硕士生导师40余人。学院秉承“重特色、求质量,先做强、再做大”的总体发展策略,以“崇尚学术、谋海济国”为价值追求,以“协调发展综合、强化发展特色、以特色带动综合”为发展模式,以“立足山东、面向海洋”为重点服务方向,以造就国家海洋法治事业领军人才和骨干力量为特殊使命。学院注重能力培养并致力于塑造学生的职业品格,先后与欧洲及美国、日本、韩国等地区和国家的10余家法学院建立了良好的校院际合作,在地方人大、政府、司法、仲裁以及海关等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

二、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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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66781763 联系人:姜老师

三、综合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二)面试

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等内容。

1.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以及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2.外国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是否达到本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四、综合考核总成绩

综合考核总成绩根据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面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80%+外国语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业务考核成绩和外国语考核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

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照排序顺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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