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以公开审查的方式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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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刘某、王某家中供暖不足问题五年未向住建局下设单位供热公司交纳采暖费用共计15000余元,供热公司依法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于2019年裁判,分别限刘某、王某交付采暖费用7000余元。上述二人未履行交付款项义务,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2020年11月份,刘某、王某分别到神木市人民检察院以供热公司行政不作为为由,申请支持其提起行政诉讼。

检察院依法受理二案后,经与供热公司、当事人了解、沟通,认为该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的可能性较大,遂组织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向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申请人、供热公司负责人、代表进行了案情介绍,当事人围绕供暖问题分别阐述事实、讲证据,相互辩论,发表意见。

受邀出席听证会的五名听证员围绕“供热公司是否履职到位、住户是否应该足额交纳采暖费”这一议题发表了听证意见,最终一致同意供热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确保住户投诉渠道畅通;申请监督人按法律法规应足额交纳采暖费用。

行政机关也当场表示,因其他原因导致住户家中采暖不足问题存在,目前供热公司正在逐步完善相关采暖设施,加强与住户了解、沟通,提高居民对供热服务满意度。申请监督人也表示,通过检察院搭建平台,群众与行政机关面对面交流、论辩,供热公司态度真诚,其心中疑惑、心结已解开,因经济原因,愿意分期交纳其所欠的采暖费用。

群众取暖无小事,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行政争议公开听证就是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平、公正、公开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通过公开听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保障人民群众在行政争议中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建设。(康晓妮)

来源:神木检察阳光检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