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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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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

具体岗位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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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如下(滑动查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任职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个别专业技术岗位确有需要,且具有初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即197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以内(即196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个别急需紧缺岗位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即197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放宽年龄岗位详见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

6、报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其他岗位的学历要求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学历,也包括具有国家承 认的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报考从“兴宁籍”人员中招聘的乡镇岗位,应为兴宁市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兴宁市,或已在兴宁市缴交社保的人员。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

8、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应为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兴宁市基层项目人员。

9、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应为在兴宁市入伍或退役后在兴宁市报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者登录网站:[http://www.sydwzl.com/gdmzxnrsjsyzp/ (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在注册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注册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意保存登录账号、密码。

2、报名时间:12月14日9:00至12月16日17:00。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12月23日9:00后。

通过系统自动实时初步审核合格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准确填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者应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不得漏填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免影响审核。

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以及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的相关情况,对“护士执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7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者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12月17日-18日带证书原件到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注意: 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 。

6、报名成功者,必须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

7、各岗位笔试参考人数原则上按岗位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特殊岗位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同级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批准后给予开考。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综合类和教育类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卫生类分为两种岗位,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另一种岗位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即免笔试岗位,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的原则,报考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先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分为综合、教育和卫生三类,即综合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和素养,教育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知识和素养,卫生类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卫生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录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届时将会手机短信通知。

1、资格复审时间:届时手机短信通知

2、资格复审地址:详见附件6

3、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在报名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样表见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签订《2020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承诺书》(附件5);

4、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手机短信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 合测评。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 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被聘用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被录用为公务员除外)。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联系电话:0753-3263761;

(四)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公告原文

大埔县2020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讲解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大埔县委、县政府批准,2020年大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讲解员13名 。

具体岗位表如下

公告详情如下(滑动查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至2020年12月16日,年龄要求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12月17日至2002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中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1张同底大一寸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见附件5)。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15日、16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即大埔汽车站对面)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6.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

7.报名成功者,必须随时关注有关招聘信息并保持手机(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通讯畅通。

三、招聘程序

(一)领取准考证

报考资格经审核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12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到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实际操作测试加笔试的方式进行。

(1)实际操作测试

以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结束后,将向考生发给个人实操成绩通知。

根据实操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1∶3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实操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笔试并列。

实操成绩将在实操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实操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笔试内容为综合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bu.gov.cn/)上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考试总成绩=实操成绩×60%+笔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阶段,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实操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实操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大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或者公示结束后30天内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参照考察阶段递补方式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若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监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5550823。

本公告由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