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4〕134号),我厅组织开展了青海省第二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经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评审委员会初评(审)、复评、终评,省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终审评出教学成果奖一等奖8项(基础教育4项,职业教育2项,高等教育2项),二等奖14项(基础教育8项,职业教育3项,高等教育3项),三等奖26项(基础教育14项,职业教育6项,高等教育6项)。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15天(12月2日—12月16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严格保密),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971—6310543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0971—6310547

联系人:王莉

附件:青海省第二届教学成果奖拟推荐获奖成果

青海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2日

青海省第二届教学成果奖拟推荐获奖成果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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