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年施行后,有关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有新规定

2020年1月1日,《民法典》就要开始实施了。《民法典》开始实施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就有了新的变化。有些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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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的钱,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借的钱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并且另一方没有在借条上签字,事后另一方也没有追认,这笔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从这里可以看出,《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非常细致,也非常合理。

二、《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同时婚姻法废止。这一转变,除了“夫妻共同债务”之外,还有一些关于“婚姻”方面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务必注意。比如:

1、夫妻离婚时,不满两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不再有争议,一般直接给母亲抚养。

2、夫妻离婚时,年满8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要重点考虑孩子的本人的意见。

3、夫妻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后,规定了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夫妻中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向民政局请求撤销离婚申请。如果没有人申请撤销,30天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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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被称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每一个人都值得细心研读。如果你担心《民法典》专业性太强不容易读懂,可以结合《法律常识一本全》一起读,这样会比较容易理解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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