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
保障市民停车刚需,
提高停车泊位资源配置效率,
缓解我镇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
桥头镇17条道路将要开始收费。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19〕81号)以及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府〔2019〕46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镇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项目公示如下:
一
收费道路路段
拟对我镇中心区附近17条市政管养道路包括长青路、文明路、桥光大道、工业路、友谊路等路段,实施占道停车收费(详见下表)。
二
收费时段和标准
具体收费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非工作日(9:30-20:00),收费价格标准执行市发展改革局公布的有关标准规定(详见下表)。
三
收费主体
东莞市桥头静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
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2日—2020年12月22日,共20天。
五
公示方式
本次项目公示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1.网上公示:政府网站
2.现场公示: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平台
六
意见与建议
相关权利主体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1.将意见书投入设在桥头镇交通运输分局大楼的意见收集箱;
2.发送电子邮件到:
363600750@qq.com;
3.将意见反馈到市物价监督投诉电话:0769-12358。
七
注意事项
个人意见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联系电话,企业意见需要提供法人资料和有效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来源:桥头镇桥实集团
编辑:黄晓姗
责编:黄晓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