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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10月5日,肇庆市公安机关在鼎湖摧毁了以谢伟权(绰号“生鸡二”)、谢伟成(绰号“大耳窿成”)、冼显龙(绰号“冼龙”)、傅国康(绰号“鸡康”)等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并初步查明了该团伙涉嫌多宗违法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现向社会各界征集该团伙的违法犯罪线索,并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特通告如下:

一、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谢伟权恶势力团伙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事实,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二、凡提供线索对于打击该恶势力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依照《肇庆市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给予1至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凡参与实施谢伟权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在2020年12月20日前,能够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凡对举报人、受害人、知情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18820363152(李警官)、18820369675(梁警官),0758-2633110、2623316、2620235

来信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3号肇庆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26060。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街道长园路6号肇庆市公安局鼎湖分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26000。

肇庆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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