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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利用手机通信工具以及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12月1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通报了近三年来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特点及审判工作的相关情况。

毕晓红介绍,2018年1月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审案件2967件,生效判决人数7721人,涉案金额27亿余元。从案件审理情况看,我省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年来呈现出犯罪行为更有针对性、犯罪手段更具智能性、犯罪模式更趋产业化等特点。

记者了解到,随着人民群众防范意识提高,传统的诈骗手段已很难得逞,犯罪分子手段不断翻新,从简单冒充公职人员身份诈骗向设局、下套进行交易型诈骗转变;从单一“对话式”诈骗向多媒体“情景剧”式诈骗转变。比如,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案件数量近几年下降明显,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理此类案件19件55人,在全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中占比仅为0.70%和0.71%。同时,随着电信网络智能化的迅速发展,作案手段技术含量也更高。如投资型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架设可直接操控后台数据的投资平台,通过冒充成功人士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再引诱被害人在其架设的平台上“投资”以骗取钱财,骗局更加令人难以识别。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全省法院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把依法从严打击此类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务求取得实效。据悉,新冠疫情爆发以来,省法院将打击涉疫情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列入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重点,积极统筹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个方面,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此类案件,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以及疫情防控秩序。今年2月,为加强全省法院妨害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省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指南》,要求对妨害疫情防控的诈骗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法从重处罚,并对规范审判程序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省法院密切关注疫情防控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态势、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认定标准、案发前退还财物是否扣减、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把握等共性问题,形成统一司法裁判标准,指导审判实践,提升案件质效。三是积极创新庭审模式。指导下级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在全国法院首次采用远程视频“无接触”方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正防疫物资诈骗案,及时彰显惩处犯罪、维护稳定的审判效果,为统筹疫情防控和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创新。

★ 记者:耿文博

★ 编辑:严晓东

★ 统筹:陈蕊

★ 值班总编:侯力明

★ 制版:赵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