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蓝鲸教育12月2日讯,教育部日前下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通知提到,要积极拓展政策性岗位。1.用足用好稳就业政策,推动稳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重点倾斜。2.积极拓宽基层就业渠道,做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录工作,落实好学费补偿代偿、升学优惠等政策。3.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工作,实施一年两次大学生征集工作,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工作提前2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动员征集高校毕业生。4.扩大科研助理招录规模。5.促进各类升学与就业工作有序衔接。各地各高校要统筹安排好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录工作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6.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各地各高校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信息。

通知指出,要积极拓展市场化岗位。1.建立就业岗位拓展新机制。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组织举办重点省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等就业创业供需对接系列活动。2.拓展新兴领域就业空间。挖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引导毕业生发挥智力优势,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就业创业。鼓励毕业生到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多元化多渠道就业。3.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双创"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4.推进就业实习见习。

通知还强调,要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1.强化就业育人实效。2.加强职业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3.建设高质量就业服务平台。4.加强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援助。

此外,通知还要求完善就业统计评价,包括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健全就业统计核查机制,推进就业工作综合评价。

通知最后提出,要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强化就业工作督促检查,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选树推广就业创业工作典型,做好就业总结宣传工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业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制订就业工作应对疫情预案,做到科学有效防控、安全有序招聘。各高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条件支持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进校开展宣讲、招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