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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咱们大灌云人出门,见面打招呼

不再是: 你 吃过了吗?

而是: 你 戴头盔了吗?


12月1日上午, 县交警部门在县城范围内开展检查, 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群众当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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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众都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但也有一些没有佩戴。针对这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员,执法民警现场进行教育劝导,同时进行信息登记和处罚。根据相关条例规定,驾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处以20元罚款,第三次开始处以50元罚款。据统计,新规第一天,县交警部门全天查处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200余起。

“头”等大事!

请大家一定要重视! 文/图:陈建都

监制:曹文

责编:梁全洋

编辑: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