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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咨询:拆迁部门给我出具了我房屋的评估报告,可是只是个复印件,也没有任何签字和公章,这个评估报告有法律效力吗?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答疑:

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因为有效的房屋评估报告最少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二、委托评估人要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的委托评估合同。三、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进行实地勘察,采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作出评估报告。四、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签字及加盖评估机构的公章。如果拆迁部门给你出具的评估报告不符合上述条件,就属于无效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