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的温馨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人民齐心抗疫,众志成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当前,正值冬季,是新冠肺炎、流感等疫情的高发期,世界各国疫情加速蔓延,感染人数屡创新高;我国多地出现散发性疫情,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加大,防控形势更为严峻、复杂。为保障您和家人生命健康安全,请严格遵照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一、如果您和家人属于下列人员,请务必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一)医疗机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二)水产品、冷链食品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集贸)市场等场所从业人员及顾客。

(三)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

(四)汽车站、渡口(码头)、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工作人员及乘客。

(五)商场、超市、药店、酒店、宾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和顾客,餐馆、食堂工作服务人员。

(六)银行、图书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工作人员和进入人员。

(七)酒吧、网吧、KTV、电影院、美容院、理发店、体育场馆及健身房(运动时除外)等密闭场所工作人员及顾客。

(八)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等校园内值守人员、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及托幼机构教师。

(九)其他通风不良(如箱式电梯)或人员密集场所(单位社区出入口等人群聚集场所)活动的人员及按照行业管理规范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

二、如果您和家人属于下列人员请务必配合查验健康码

(一)医疗机构的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二)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监狱的外来人员。

(三)汽车站、渡口(码头)、出租车、网约车等场所和交通工具的乘客。

(四)药店、酒店、宾馆、餐馆等公共服务场所的顾客。

(五)酒吧、网吧、KTV、游艺厅、体育场馆、电影院、美容院、理发店等密闭场所的顾客。

(六)银行、图书馆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公共场所应该做好防护用品保障和老年群体服务工作

重点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劝导群众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重点公共场所可根据情况在入口处设置口罩购买服务点,对未携带口罩群众,提供现场购买服务,确保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有序进入。

对老年人、儿童或未携带手机、使用老人机等特殊群体须落实测量体温、佩戴口罩、信息登记等措施,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可以享受均等公共服务。

四、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广大群众要时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出重点公共场所按要求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冬季是流感等疾病高发季节,请广大群众注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注意咳嗽礼仪、保持1米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聚集,保持良好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和分餐进食。

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巧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