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2020年1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参股公司拟申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的公告》,公司参股公司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铁科”)由保荐机构择机申请辅导备案。

2、2020年5月1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参股公司通过青岛证监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验收的公告》,康平铁科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以下简称“青岛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康平高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无异议的函》(青证监函[2020]145号),康平铁科通过青岛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3、2020年5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参股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申请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的公告》,康平铁科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编号为:GF2020050013),康平铁科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受理。

二、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30日,经康平铁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康平铁科基于目前现状和未来战略及发展的考虑,并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拟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其他说明

1、康平铁科终止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的事项尚需经全国股转公司核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中迪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