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一、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媒体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定为4.60元/股,或发行日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2.5元(含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于2020年8月28日实施完成。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价格由4.60元/股调整为4.35元/股,或发行日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发行价格拟定如下:

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60元/股,或发行日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70,137,917.25元(含税)。

2020年8月21日,公司披露了《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7日,除息日为2020年8月28日,红利发放日为2020年8月28日。

三、2019年度权益分派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发行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根据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4.35元/股,或发行日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孰高(计算结果向上取整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息或现金分红=4.60-0.25=4.35(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