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互助东和一男子盗窃建筑工程材料被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

2020年11月30日,互助县公安局东和派出所快速破获一起工地盗窃案,违法行为人陶某德被严惩,追回被盗物品价值17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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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20时许,互助县公安局东和派出所接到辖区加西公路建设项目施工方报警称,我项目部放在东和乡大桦林村哈家沟施工工地处的十多根槽钢被盗,经我们沿途查找,发现嫌疑人正驾驶手扶拖拉机朝东和乡宋家庄村方向驶去,请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所长郭邦隆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迅速赶到东和乡宋家庄村十字路口进行堵截,当场将盗窃人员陶某德(男,东和乡人)抓获,从其驾驶的手扶拖拉机中查获盗窃的槽钢、钢模板等物,违法行为人陶某德对其盗窃工地建筑材料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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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11月29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陶某德驾驶手扶拖拉机回家,在路过东和乡大桦林村哈家沟加西公路施工工地处时,陶某德见工地上无人作业,工地建筑材料也无人看守,便萌生盗窃之念,将放置在工地上的十根槽钢、一片钢模板抬至手扶拖拉机上后回家,殊不知还没到家就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对陶某德的盗窃行为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当日,陶某德被送至互助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自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