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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医保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居民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为方便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全区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就近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相关内容如下:一、签约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二、签约方式

1.已签约2020年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2021年不再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不需要重新签约。

(举例,王阿姨2020年已经选择了韦曲卫生院作为门诊签约医院,距离该医院很近,现在并不想变更到其他医院,那现在就不需要重新签约。)

2.2021年确需变更门诊统筹签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城乡居民,签约时限内在新定点医疗机构重新签约。

(举例:赵大爷现在从韦曲搬到了滦镇去住,以前签约的是大千医院,现在看病不方便,那么赵大爷现在可以去滦镇卫生院进行签约,在滦镇卫生院及其辖区内的定点村卫生室就诊时可以使用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报销。)

3.2021年新参保城乡居民,在签约时限内完成门诊统筹签约工作;2021年1月1日后新参保城乡居民(新生儿、退伍军人、毕业大学生等)可随时签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举例:小刘是在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那么可以在2021年度任意时间去选择一家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三、门诊签约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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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1.所有城乡居民必须先在上述医疗机构名单中任选其中一家进行门诊签约,参保当年内方可在所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就诊报销待遇。

2.不在长安区居住的城乡居民可选择西安市内其他区县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进行签约,签约方式一样。

3.注意时间节点:2020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城乡居民现在可根据个人意愿(新生儿及少年儿童由监护人代签)前往上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签约。来源:长安区医疗保障局编辑:胡媛媛|审核:王江张冰总监制:王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