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号问题就是创始团队的股权没有退出机制。我们提倡合伙之初先想好怎么散伙。好比我们说结婚之前想怎么离婚,做财产公证。我觉得夫妻可能两个人还好说。但是因为股权会涉及到股东,本来可能就会比较多,又涉及到个人和公司、法人之间的关系,那么事情要更复杂。

我们一般来说,最好怎么退出也要提出来。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大家茫茫人海走到一起合伙是偶然的。但是散伙只是时间问题。所谓的携程四君子,然后复兴最后也有散掉。人生老病死我们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时候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如果后期还好,比如说公司上市了怎么退?

按照上市的规定还好处理。但是之前怎么来处理其实建议大家还是要定出来的。给大家看一个案例。这个案例也是一个我们经历了真实的案例,几个人合伙创业,创业一年多,有个合伙人跟其他人不合,提出了离职。

但是这个合伙人他持有公司20%的股权。公司初期注册100万,他出了20万,出资到位了。这时候问题来了,合伙退出的合伙人坚决不退股。他的理由非常充分。第一,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也没有规定说股东不可以离职,没有人说股东不在公司全职干活就必须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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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股东之间也没有签署任何一个协议约定怎么退出的问题。第三,我出钱出力了,我也是创业元老,我为什么一定要退。

理由很充沛,对吧?其他合伙人又认为呢?你中间退出了,如果不回购,就相当于是革命还未成功,你先跑了让我们继续战斗,这好像不公平,也不合情也不合理。

但是问题又来了。这时候你没有约束退出机制协议,他又协商不成。他说退也可以,因为这个公司当时是按照5000万的估值在天使轮投资,他说退可以,让我按5000万的比例退。大家知道,按5000万估值退的话,那20%就是1000万。

这时候就陷入一个僵局。好像不退也不合理,退其实很难协商的。所以这个事情最好是要事先协商。大家走到一起,合伙是偶然的,散伙是必然的,只是时间问题。最好我们怎么退出的机制要定好。

在企业的成长的各个阶段,都不可避免地面临因为各种原因的合伙人退出。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让退出的人心有怨恨,让继续奋斗的人心里也不舒服。没处理好,朋友都做不成了。这是我们非常常见的一个事情。

这个事情怎么处理?合伙之初就先定退出机制,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并且签个书面协议。这样可以解决很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