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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刑事案件办理透明度,贯彻“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理念,近日,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醉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公开听证。

案情简介

康某某、王某某系亲戚关系,又是近邻,2020年春节期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康某某故意将王某某撞倒在地,造成王某某腰椎体骨折,经鉴定,王某某的损伤属轻伤二级。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参与人介绍了基本案情、案件审查情况,以及拟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认为康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综合其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拟对其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各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仔细查看了犯罪嫌疑人康某某与被害人王某某达成的刑事和解协议,并就有关问题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办案人员进行了提问,经过集中评议后由听证员代表作出支持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的评议意见。一致认为,只有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才能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本案检察机关将拟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法律适用摆到台面上,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公正司法、阳光司法和为民情怀。

在听证会即将结束时,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对自己伤害他人的行为向所有听证参与人表示忏悔,并主动与被害人王某某握手言和,希望重修和睦的邻里关系。

案件影响

此次公开听证活动,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有效地化解了邻里矛盾纠纷,修复了邻里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充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常态化,促进公开听证应听尽听,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得公信。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继续前进

转自:恩阳检察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2020年第20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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