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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引导企业全方位开展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出炉。

12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这是上海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最新成果,不仅促进国内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同时对接国际规制环境,有望成为上海标准国际应用的范例。

竞争合规是指经营者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有效防控反垄断领域合规风险,经营者及其员工要开展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应对、制度制定、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在内的管理活动。

此次发布的上海地方标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规定了经营者依据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参与市场竞争的基本要求,包括领导、组织、过程、保障及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上海各类经营者开展竞争合规管理,行业协会也可参照该标准开展竞争合规管理,国内外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也可以此为参考,对经营者竞争合规提供指引。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罗列了8种情况,帮助经营者有效识别垄断协议的潜在风险并避免从事垄断协议行为。

比如,经营者在与竞争者直接沟通或在参加行业组织会议时,当竞争者有意讨论价格、成本、库存量、交易条件、交易对象等与竞争有关的敏感信息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明确拒绝或者离开,及时向企业竞争合规管理部门和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做好拒绝与避席的相关证据记录,如果其他经营者最后达成并实施了垄断行为,这些证据将有可能帮助经营者证明自身未参与该垄断行为。

新标准参考了国外成熟经验和国际标准,能够使企业自身、员工、供方、合作伙伴或社会等相关方都避免违法违规。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价格监督检查办副主任王峥表示,该地方标准与企业的现行管理标准相兼容,企业无需打破原有管理体系再重新建立,而是将竞争合规的管理工作融入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既能有效开展竞争合规的工作,又不至于在竞争中产生更多的管理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