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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地区范围,增加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山西省太原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京市等20个市州。鄂尔多斯市成功获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批盟市。

据了解,我国从2019年4月开展第一批二手车出口业务。我市于2018年开始申请二手车(商用)出口业务试点,为二手车出口业务开展做了大量充分的工作。此次获批,将极大促进我市及周边地区汽车产业发展,注入外贸增长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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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推进绿色矿山治理,初步建成了完备的汽车产销产业体系,形成了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汽车境外售后服务网点。经初步统计,我市及周边地区重卡汽车保有量达70余万辆,即将更新的重卡约9万辆,车源市场充足,全市现有机动车检测机构37家,其中载货汽车检测机构20家以上,设有出口车辆境外售后服务网点205个,初步建立了二手车出口市场体系。

(蒙凯汽车蒙古国售后服务网点)

(鄂尔多斯蒙凯汽车出口商用车辆)

鄂尔多斯市二手商用车在蒙古国、柬埔寨、刚果金、几内亚等国家地区认可度好、优势突出,市场占有率高。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不仅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转型发展,而且能够深化国际经贸合作,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出口,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双循环,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二手车出口规范要求,健全二手车出口企业管理办法、出口试点企业评审办法等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出口企业考核与退出机制,规范市场,挖掘潜力,发挥优势,做大做强二手车出口业务。

来源: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编辑:赵聆佑

校审:尚铁兵 郝晓琴 李欢倪

终审: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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