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向社会公开曝光2020年11月份以来4名终生禁驾人员,58名因醉驾被查获人员以及10月份“高风险”运输企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

又有4人将永远“告别”方向盘!

2020年11月,扬州市有4人(男性)因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

2020年1-11月,扬州市共有21人被终生禁驾,年龄最大的61岁,最小的27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终生禁驾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以上两种情形的,也就告别机动车了

2

58人因醉驾被扬州公安交警查获

酒驾、醉驾的代价,交警蜀黍一直在反复强调,也在不间断地对因醉驾被查获的人员名单进行曝光,虽然整体上,因酒驾引发的事故在持续减少,但同时,也依然还有人在明知故犯,2020年11月,有58人因醉驾被扬州公安交警查获,一起来看看他们都是谁!

2020年1-10月,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3055起,其中962人因醉酒驾驶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全社会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抵制酒驾醉驾的意识显著提升,“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车管所、法制大队、扬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