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株洲云龙示范区面向社会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8人公告

01

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在株洲云龙示范区最低服务5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02

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址: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五楼西头小会议室(株洲市云龙大道88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将复印件按-的顺序整理好):

《株洲云龙示范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工作经历证明(样本);其他荣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疫情防控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03

考试

(一)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若某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04

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辖区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等任何手续。

(二)考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具体在株洲经开区、云龙示范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含微型课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入笔试环节。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考试。

2、面试。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分为微型课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微型课的备课时量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量不超过8分钟。专业测试时量不超过5分钟。专业测试项目:讲故事、器乐(除钢琴外,其他自备)、舞蹈(音乐自备、用U盘存储)三项任选一项。

凡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予以淘汰,不统计总成绩,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鉴于教师岗位的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7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