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后疫情时代推动公共卫生治理、培育新动能”主题研讨会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进行了分享演讲,他指出,基层治理过度依赖自治会出现短板甚至僵局,需要将自治与他治有机结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江必新

如何处理好自治与他治的关系?江必新认为,关键在于做好横向联动和纵向权利下放。一方面,机关、企业党组织建立联系,进一步整合资源,同时在社区建立专业化的物业联盟,进一步提供基层治理服务治理水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强化街道力量,并将权利下沉至社区、工作站等基层单位。

谈及治理与发展的关系,江必新认为,深圳作为一座超大城市,始终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并且很好地将发展融入治理之中,是处理治理与发展关系的良好典范。例如,深圳政府拥有“店小二”式的服务企业精神,着力于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

基层治理离不开制度与规范。江必新指出,制度要不仅强调统一性和规范性,更要注重类型化,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忌“一刀切”。在深圳,不同小区、社区有着不同的环境、情况,各自的治理制度也是必然不同的。深圳根据不同社区情况制定各个类型的治理制度,目前来看是成功的,但还有着巨大的进步空间。

“基层治理要从心开始。”江必新表示,基层治理归根结底是围绕“人”的活动,最终要寄托于每个人、每个人的自觉和每个人的内心。

【记者】徐烜和

【摄影】鲁力

【作者】 徐烜和;鲁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