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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伙都知道,不少小区的电梯间都张贴着各种广告牌,有的小区还把公共区域规划的车位进行出租。那么,这些小区的公共收益究竟归谁所有呢?答案是全体业主共有。近段时间,城区北欧印象小区一二期的业主们就收到了年底分红,这些钱就来自小区的公共收益。

前两天,记者在城区北欧印象小区的居民活动室看到,一些小区住户正陆续赶来领取红包,尽管金额不算大,但是大家兴致都很高。

小区业主:“他们在群里通知很久,刚好今天在家就来领一下100元。”

小区业主:“我马上准备用这个钱出去吃饭。 ”

小区业主:“高兴,他们挺不错的,希望每年都有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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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委会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向业主们派发的年底分红共有20多万元,这些钱主要是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和广告位产生的收益。

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李正宣:“我们小区公共收益除了正常业委会和其它支出以外,我们还有盈余,盈余部分是属于全体业主,所以我们就返还给全体业主。”

李正宣告诉记者,小区的公共收益不管多少都应该归全体业主共有,这也是他们小区连续四年向业主们派发年底分红了。“我们已经分红四次,第一次50元,第二次60元,第三次是100元,这是第四次也是100元。”

当然了,每个小区的收支情况都是不一样的。像北欧印象这样能给业主们分红的小区,在乐山并不多见。不过,不管有没有分红,只要业委会能做到账务公开,大家才不会有疑问,才会更加积极支持小区物业的工作。

来源:新闻天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