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央视辟谣了食物相克的说法,表示,食物之间不存在相克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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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表示抛开剂量谈毒性,只能是危言耸听。在1935年,中国科学家、中国营养学会创始人郑集教授,就在民间传言较广的184对所谓“相克食物”中,选择了当时最为流行的14组食物,包括蜂蜜和葱、牛肉和板栗、花生和黄瓜,还有螃蟹和柿子等,分别开展了人体实验和动物实验,实验结果表明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一切正常。

尽管央视进行辟谣,很多网友也表示吃了“相克食物”并没有产生不良症状。但是许多网友为了安全,还是会选择相信“食物相克”的说法,因为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遇到过“食物相克”的现象,有些可能只是腹泻、腹痛,有些则产生了严重后果。

有人吃了没事,有人吃了却不舒服?所谓的“食物相克”,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食物相克”这一概念,并不是等同于“中毒”,更多是泛指二者共同食用后可能出现不良症状、营养价值削弱、口味变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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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食物相克”最早应该是中医角度的说法,是传统中医是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得出的“初步结论”,这个“初步结论”是在建立在国人体质某些共性的基础上。

比如,大部分中国人的胃寒体质,胃寒体质者对于寒性食物应该慎吃、少吃,过多食用会产生不良反应甚至生命危险。

而我们所说的柿子和螃蟹“相克”,就是基于大多数国人胃寒体质的基础上得出的“初步结论”。因为柿子与螃蟹都是寒性食物,胃寒者本身不可过多食用,两者同食是寒上加寒,容易产生胃不适。同时,柿子中的鞣氨酸也容易使蟹肉中的蛋白凝固,导致食物不易消化或无法消化,甚至可能产生胃结石。

因此,胃寒者在同时食用螃蟹和柿子,会产生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严重胃病或其他相关疾病者,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对于胃寒体质和有胃部疾病患者来说,螃蟹与柿子确实“相克”。但是对于身体健康,胃部功能健全的人群来说,这两种食物却不一定“相克”,同时食用不一定会产生不良症状。

因而,在食用所谓“相克食物”的时候,希望大家能根据自身体质去辨别和食用,而不是简单的认为两者间是否相克。当然,在不了解自身身体状况的情况下,为了安全着想,建议不要轻易尝试。

文章来源:康掌柜体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