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起初是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10月18日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报告2019》,31个省市地区中,湖南省排名倒数第一,浙江省排名第一,特意关注了一下,陕西排名倒数第四。微博上,有湖南人已经开始自嘲,但我对这份报告的形成产生了兴趣。

这是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发布的第六次司法文明指数报告,大致操作是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放800份问卷,其中600份公众卷,200份专业卷(法官、检察官、警察各40份、律师80份),专业卷和公共卷的打分权重为5:5。最终实际收回有效样本总量24012份,其中专业卷样本总量为6155份,公众卷样本总量为17857份。调查对象尽量保证了性别、职业、年龄、教育水平均匀的分布。

“司法文明协同中心”是一个平台,具体实施这个项目是中国政法大学牵头的高校,并联合了各级司法机关和法律行业组织。中心的宗旨是:“促进国家司法文明建设,提升中国司法文明在世界司法文明体系中的认同度和话语权,推进中华民族早日跻身世界司法文明先进行列。”

说了这么多,不如简单总结一下,这是一份相对比较准确的报告,31个省市的司法文明指数都没有达到良好(75分以上);这份报告试图通过生活在其中的普通人及法律从业者的切身体验,来对各地的司法环境及司法体系给出一个综合评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整体设计受到“世界法治指数”的启发。世界法治指数是由WJP开发的一套法治评估方法。它从普通人的视角,调查了可能影响人们日常生活的法治缺陷的实际状况。例如,公民们能否在无需贿赂政府官员的情况下享有公共服务; 邻里或公司之间的纠纷能否由一个中立裁判者以和平方式且低成本地得到有效解决;人们能否在无需担心犯罪和警察暴力的情况下从事日常生活等等。

“世界法治指数”的目标和任务,是促进世界各地的法治发展,并坚信“法治是社会机会和公平的基础——它意味着根除贫困、暴力、腐败、瘟疫和其他对公民社会的威胁。没有法治,腐败不会药到病除; 农村妇女仍将处于权利无意识状态;人们将在暴力犯罪中被杀戮; 征收风险会使公司成本增加。

0 1

了解完了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背景之后,再来看陕西的各项指标情况。

整个司法文明指标体系分为司法制度、司法运作、司法主体和司法文化,通过将10个一级指标分解为32个二级指标,最终分解为公众卷和专业卷里的问卷题目。

陕西省在全国31个省市地区中综合排名第28,从十个一级指标上来看,「刑事司法程序」得分67.2分,这一单项指标排在全国最末位,也可以理解为比较“拉分”的点。

单项指标排名靠后的还有「司法公开」这一项,排全国第30,倒数第二位,以及「行政司法程序」,排全国第28,倒数第四位,「证据制度」排全国第28,倒数第四位。

我们来逐个分析一下「刑事司法程序」「司法公开」「行政司法程序」「证据制度」这四个拉分项。

去年陕西张扣扣杀人案,以及此前的陕北赵发琦千亿矿权案、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受贿案近一两年间接连引发关注,也许会影响到对本省刑事司法程序的评价。但从更细分指标上来看,依然能看出一些“丢分”的点。

「刑事司法程序」分解成了三个二级指标:包括侦查措施是否及时、审查起诉公正、刑事审判公正及时。这三个环节分别涉及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三个部门,法院环节的“刑事审判公正及时”这一项得到的评价最低,排在全国倒数第二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为什么呢,再往下看。在“刑事审判公正及时”中涉及到两个问卷题目,一是“在您所在地区,刑事案件审判久拖不决的可能性有多大?”二是“在您所在地区,法院对刑事诉讼控辩双方不偏不倚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两个问题在大众卷和专业卷中均有体现,也就是说无论是反映到普通民众还是法律从业人员的实际感受中,对刑事案件久拖不决和审判“不偏不倚”的整体评价都不高。

一级指标中,仅次于「刑事司法程序」排名靠后的是「司法公开」,排在全国倒数第二。

「司法公开」分解成两项二级指标,分别是「司法过程公开」「裁判结果依法公开」「裁判结果依法公开」这一项指标排在全国第30位,「司法过程公开」名次略靠前一些,排在第29位。

「司法公开」在问卷中体现为法院允许公众旁听审判的可能性,法院依法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以及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说明的可能。「司法公开」的本意是使得“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司法程序的监督作用。显然同其他省份相比,陕西人距离这种“看得见的方式”还有一段距离。

一级指标中,位次略高于「司法公开」的是「行政司法程序」「证据制度」

「行政司法程序」分解出“行政审判符合公正要求”和“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两个二级指标,其中“行政审判符合公正要求”得分排名第28位,“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排在第30位。也就是说,在以“民告官”为主的行政司法程序中,行政诉讼裁判得到有效执行的难度,比行政诉讼审判符合公正要求的难度更高一点。公平本身就很难得,比公平更难的是执行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证据制度」分解出“证据裁判原则得到贯彻”“证据依法得到采纳与排除”“证明过程得到合理规范”这三项二级指标,其中,“证据依法得到采纳与排除”得分排名在第30位。“证明过程得到合理规范”排在第18位,“证据裁判原则得到贯彻”排在第24位。

从这份报告中,可以看到,排名最靠后的“证据依法得到采纳与排除”这一项涉及到两个问卷题目,均属于专业卷的范围:一是“在您所在地区,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检察院及时调取该证据的可能性有多大?”另一个是“辩护律师向法庭申请排除非法口供,并履行了初步证明责任,而公诉人未证明取证合法的,法官排除该证据的可能性有多大?”也就是说,在专业人员来看,司法程序中“证据依法得到采纳与排除”的评价并不高。

0 2

把32项二级指标全部拉开来看,除了以上涉及到的指标外,还有“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以及“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自愿、合法”的排名相对比较靠后,分别为第27位,第28位,第27位,第28位。

“司法权力主体受到信任与认同”涉及到三个问题,公众卷和专业卷都有,“您对自己所在地法官队伍的总体满意程度如何?”“您对自己所在地区检察官队伍的总体满意度程度如何?”“您对自己所在地警察队伍的总体满意度如何?”显然受访者们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公众参与司法的意识及程度”涉及到公众卷的一个问题,“如果有当人民陪审员的机会,您愿意参加法庭审判吗?”可以想见,受访者们的意愿并不高。

“当事人享有获得救济的权利”则涉及到专业卷的这三个问题:“在您所在地区,对确有错误的民事案件生效判决,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您所在地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案件生效判决,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您所在地区,对确有错误的行政案件生效判决,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可能性有多大?”这里涉及到的受访者都是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在内的法律从业人员,看来这一指标离他们的满意度还有些差距。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自愿、合法”则涉及到这一项问题,公众卷和专业卷都有,“在您所在地区的民事诉讼中,法官强迫或变相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的可能性有多大?”答案是不比其他省份好太多。

十个一级指标中,排名最靠前的是「法律职业化」,分解为三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法律职业人员获得职业培训”“法律职业人员遵守职业伦理规范”“法律职业人员享有职业保障”。

0 3

如果把以上所有影响陕西省司法文明指数的“丢分项”汇总在一起,大致可以理出这样的逻辑。在支撑本省的司法文明体系中,以普通人的视角,这些普通人中包含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在内的司法从业人员,他们被抽选出来代表公众对本省司法环境作出评价。

同向对比全国其他省份,人们对以下方面的评价相对偏低一些,由此可以大致看出陕西整体司法环境需要提升的部分:

1、对司法权力的主体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总体满意度不太行;

2、对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生效判决,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予以纠正的可能性不太高;民事诉讼中的调解自愿合法有点一般;

3、在刑事审判中,久拖不决的情况,以及法院对刑事诉讼控辩双方“不偏不倚”的可能性比较高;

4、如果是行政审判,法院对原告与被告“不偏不倚”的可能性不尽如人意,以及行政机关败诉后,生效判决的有效执行可能性不很大;

5、在审查起诉时如果发现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检察院及时调取该证据的可能性;辩护律师向法庭申请排除非法口供,并履行了初步证明责任,而公诉人未证明取证合法的,法官排除该证据的可能性不够;

6、对于司法程序依法公开来说,法院允许公众旁听审判的可能性不太大,以及及时公开判决书的可能性不太大,判决书对证据采纳与排除的理由予以充分说明的可能性不太大;

7、最后,如果有当人民陪审员的机会,人们的意愿不是很高。

0 4

我专门咨询了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中共陕西省纪委监委法律顾问、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金博,他给出了以下意见:

法治评估指数对于促进司法进步有比较大的作用,通过指数排名,倒逼司法文明水平落后的地区去找寻落后的原因,并针对性的提升和改进,这样就可以促进法治文明建设。但是现在政府相关部门对司法文明指数的重视还不够,若政府重视,加大改进力度,法治评估指数对于促进司法进步的作用会更大。

2019年的司法文明指数报告中,陕西排名倒数第四,是多种原因造成的,执法意识、执法水平是主要因素。执法者没有完全树立法律至上的绝对意识,执法方案简单,没有和代理律师、辩护律师形成良性互动,在新法大量出台和社会经济更加复杂的背景下,执法者离现实需要还有一定差距。

陕西刑事司法程序存在问题主要司法机关对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程序性权利落实不到位,把辩护人没有完全作为职业共同体来看待。审判中会更多照顾侦察和公诉机关的感受,刑事审批的独立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行政诉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政府现在还没有完全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违法的问题在基层政府还很常见,导致行政案件数量多。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原告与被告完全公平对待事实上离法律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院基于维护现实既定秩序的需要,往往不能彻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后果,行政诉讼社会效果不佳。

政府的行政效能必然会影响到司法程序,东部沿海政府的行政效能高,当地司法文明程度也高,政府和司法机关的行事作风必然会发生相互影响。司法文明会倒逼行政效能提升,行政效能高也是有利于司法文明。从某种角度上讲,司法文明是构建行政效能的现实基础。

司法必然受到观念的影响,我们国家历经2000年封建文明,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必然影响法治建设,加之地处西北整体思维偏保守新生观念冲击少,观念不易改变,会影响司法环境。

我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红利,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往往就是改革开放更深入的地方,市场经济本质就是法治经济,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司法环境更好。

法治进步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过程,尤其在我国注重法治的当下,但是相比其他地区,陕西的法治建设还是发展缓慢,司法腐败还没有完全清除,法治建设应当继续努力。

参考资料:

张保生,世界法治指数对中国法治评估的借鉴意义,法治与社会发展,2013年第6期

作者 | 图图 | 贞观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