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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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内容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安徽中心组织检查组对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0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值得注意的是安徽尚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是安徽省药品质量不合格榜单上的老面孔了,据药智网公开信息显示,光2020年各大药监局公示的药品不合格就有15条,不过有4条显示为被假冒;亳州市食药监局也曾多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多次予以3倍罚款,在7月份,收到举报药监局进行飞行检查,还依法收回其GMP证书。此次如果检查合规应该能依法发回GMP证书,希望该药企完成整改,积极应对此次检查。

13家药企通过GMP符合性检查

除此之外,医药观察家网注意到,近两日还有多家药企通过GMP符合性检查的消息;其中山西省10家,黑龙江省1家,辽宁2家。

11月25日,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经现场检查,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11月26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现场检查符合要求。

11月26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7号)要求,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等10家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具体通过检查的全部药企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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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医药观察家网

整理:No.n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