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通道是争取应急救援黄金时间的“生命通道”,日常生活中,总有一部分人为了图一时方便,就把私家车停放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作业面处,其实这一举动,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西丰县消防救援大队于11月23—24日对辖区物业小区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法占用消防车通道车辆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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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或者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改正,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 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 强制拆除、清除、拖离等代履行措施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防救援机构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时,有权强制清理占用消防车通道的障碍物。

在消防车通道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 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 依法拖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