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需要提醒大家,信访一定要依法依规,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史西宁律师特将信访中需要注意的违法行为总结于此,供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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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越级信访

信访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国家允许信访,但必须遵守信访的法律法规。信访,是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级别上,农村是按照镇/乡、县、市、省、国家排序;城市是按照街道、区、地级市/市、国家五级顺序管辖(自治区会少一级,没有地市级)。

因此,信访人应当到本级或上一级信访机关提出信访请求,越越信访的,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很多信访人觉得,北京不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去北京信访能够得到公平。实际上,进京信访基本都属于越级信访,信访机关是不会受理的。此外,如果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不听劝阻、拒不离开,甚至扰乱有关单位的办公秩序,轻的可能被治安拘留,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

02去不适当区域信访

信访有专门的接待场所,如各级政府以及相关单位的信访部门、信访大厅等。如果去了错误的地方信访,也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但许多信访人,由于缺乏对信访的了解,所以采取了“普遍撒网”的方式,到处去信访,机关领导人办公地、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所在地、车站、码头、商场、公园、广场等等。实际上,上述地方都不是合法的信访场所。如果去了,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03其他违法信访行为

信访人需要注意,信访不能有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史律师律师简单总结如下:

(1)将年老、年幼、体弱、患有严重疾病、肢体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2)以递交信访材料、反映问题等为由,非法拦截、强登、扒乘机动车或者其他交通工具,或者乘坐交通工具时抛撒信访材料,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3)以制造社会影响、采取极端闹访行为、持续缠访闹访等威胁、要挟手段,敲诈勒索,谋取不法利益的;

(4)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特别是明知患有艾滋病或者其他严重传染疾病,故意以撕咬、抓挠等方式伤害他人。

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重要的维权途径,也是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为了保证信访渠道的良好运行,信访人应该合法行使信访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以合适的方式表达诉求,真正地寻求解决问题之道。最后,希望大家理性看待信访,必要的话,还是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