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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长治市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加快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

中重型柴油货车淘汰进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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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对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

2013年7月1日前出厂的营运类中型

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淘汰

通告中还有啥内容

小编给您划重点了

根据《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晋交运管发〔2020〕178号)要求,现将加快国三及以下营运类中型、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淘汰范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我市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2013年7月1日前出厂的营运类中型、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淘汰。

02

补助标准

淘汰车辆补助标准按照《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我市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实施淘汰的通告》(长政通字〔2019〕7号)标准的60%执行。今年以来淘汰的营运类中型、重型柴油货车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按照此标准申领淘汰补助资金。

03

进行查询的官网

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长治市促进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2019-2020年)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19〕46号)执行,申请人可登录长治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jtysj.changzhi.gov.cn或“长治运政”微信公众号查询。

市交通、交警、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

要实行联合办公

为车主提供一站式服务

同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对应淘汰未淘汰的车辆严格管控

严禁在禁行区域通行

赶快告诉需要的人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