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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纨虽位列金陵十二钗正册第11名,但纵观《红楼梦》全书,曹公对她个人的详细刻画其实并不是多,以至于我们分析李纨这个形象的时候,往往会拘泥于开篇对李纨的介绍:

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子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这李纨虽然青春丧偶,且居处于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亲养子,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第4回

所以从一开始,李纨给读者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保守沉默、坚守妇德、低调内敛的女子。李纨很在乎自己寡妇的身份,平时不太敢得罪人,所以她对待府上下人,总是多恩少罚,被下人们誉为“大菩萨”;跟众姊妹一起相处,别的姑娘都是穿红着绿,唯独李纨,总是一身青色土气的衣裳......

李纨性情出现转变是从第23回开始的,契机是元妃觉得大观园白白放在那里,未免冷落,于是就命贾政,让府中的姊妹们都住进大观园。

大观园虽然也属于贾府的范畴,但到底和府中还有段物理距离,脱离了贾府束缚的李纨,开始变得有些不一样了,以往不声不响,如木头一般的她忽然变得强势起来,这一点从创建诗社这件事上就能明确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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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回,回名乃是“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在此回中,探春主动提出要创建诗社,李纨第一个举双手赞同,并称自己早有此意,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明明是探春建诗社,结果从头到尾谋划的人,却成了李纨:

一语未了,李纨也来了,进门笑道:“雅的紧!要起诗社,我自荐我掌坛。前儿春天我原有这个意思的......就是这样好。但序齿我大,你们都要依我的主意,管情说了大家合意......于是要推我做社长,我一个社长自然不够,必要再请两位副社长,就请菱洲、藕榭两位学究来,一位出题限韵,一位誊录监场。”——第37回

从头到尾,李纨完全掌握话语主动权,包括她这个社长,也是自荐的,没有征求其他人的同意。细细论来,李纨的诗才其实并不好,若是众人商量着推举社长,这个名头必然落在黛玉,或者宝钗头上,可因为李纨自己主动说以年龄序齿来举社长,在场的姊妹们都不好意思反对大嫂子,便这般草草决定。

其后,众姊妹便以“白海棠”为题目作诗,最终第一名的名头在林黛玉和薛宝钗之间徘徊,贾宝玉更喜欢林黛玉的诗,可李纨认为黛玉的诗“风流别致有余,含蓄浑厚不足”,要将第一名颁给薛宝钗,于是宝玉和李纨之间产生一个小小的争执:

李纨道:“若论风流别致,自是这首;若论含蓄浑厚,终让蘅稿。”......宝玉又笑道:“只是蘅潇两首,还要斟酌。”李纨道:“原是依我评论,不与你们相干。再有多说者必罚!”宝玉听说,只得罢了。——读37回

我们惊奇地发现,李纨似乎不再是之前那个唯唯诺诺的大嫂子了,她的言行举止变得格外强势,前后这般反差,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李纨?

笔者更倾向于后者,因为之前在贾府生活,贾母、王夫人以及诸多眼睛盯着,重压之下,李纨不敢展现自己真实的性情,也不敢往热闹的地方凑,唯恐别人说她这个寡妇不正经;可如今住进了大观园,她再也不用顾忌这些,她便展现出了真实的自己。

于是乎,李纨身上的一些“阴暗”处,也紧接着显露出来,她自己主动要当诗社社长,可在面对如何筹措诗社经费时,她却一毛不拔,最后还是探春带着姊妹们去找王熙凤要钱:

探春笑道:“我们起了个诗社,头一社就不齐全。众人脸软,所以就乱了。我想必得你去做个监社御史,铁面无私才好。再四妹妹为画园子,用的东西,这般那般不全,回了老太太......”凤姐笑道:“你们哄我,我也猜着了,哪里是请我作监社御史,分明是我做个进钱的铜商。”——第45回

大家注意细节,要钱的时候,是人家探春问王熙凤要的,不是这个所谓的社长李纨,安排工作,指导别人的时候,李纨那叫一个积极,可一到了为诗社筹措经费的关键时刻,李纨立刻躲在了背后,自己不出钱就算了,还让探春来张要钱的这个口,这好吗?社长就是这么当的?

可王熙凤也不是傻子,她跳过探春,直接埋怨调笑李纨,并公开算了一笔账,说李纨的月钱、园地收租子、年终分年例,一年至少有四五百两银子的进账,王熙凤埋怨李纨自己不出钱,怂恿这些人来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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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观之,李纨让探春打要钱的头阵,恐怕正是想到了这一层,如果自己要钱,必定会被王熙凤指责小气,所以她干脆躲在背后,让探春出马,可没想到王熙凤这般精明,直接点出李纨的名字,讽她过于小气了。

最终,一番辩论,王熙凤还是赞助了诗社五十两银子,可怪异的是,紧接着到了第49回“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众人芦雪广联诗的时候,这笔钱突然不见了,而且李纨再次问众姊妹收钱:

李纨道:“我这里虽好,又不如芦雪广好。我已经打发人笼地炕去了,咱们大家拥炉作诗......你们每人一两银子就够了,送到我这里来。”指着香菱、宝琴、李玟、李琦、岫烟,“五个不算外,咱们里头二丫头病了,不算;四丫头告了假,也不算。你们四份子送来,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来,也尽够了。”——第49回

之前那五十两银子花到哪里去了?怎么就不翼而飞了?而且姑娘们每个月一共就二两银子的月钱,李纨就要每人拿出一半来,这合理吗?

当然,会有读者说,也许那五十两银子,在第45回至第49回之间,就被搞诗社活动花完了,确实有这个可能,但这个数据明显有水分,岂不见第63回“怡红夜宴”,袭人、晴雯等丫环们给宝玉凑钱过生日:

袭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纹四个人,每人五钱银子,共是二两;芳官、碧痕、小燕、四儿四个人,每人三钱银子;她们有假的不算,共是三两二钱银子,早已交给了柳嫂子,预备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儿说了,已经抬了一坛好绍兴酒,藏在那边了,我们八个人单替你过生日。”——第63回

袭人等人不过凑了三两二钱银子,却照样将生日会办得有声有色,而且其后黛玉、宝钗、探春、宝琴、湘云等小姐们也纷纷前来,所以实际参加聚会的人至少在十五人以上的规模。

对比之下,那五十两银子在李纨手中,居然这般不禁花?而且办诗社是大家的事,怎么凑钱的时候,只问黛玉、宝钗、宝玉、探春四人收钱?而且一收就是一两银子,相当于小姐们半个月的月钱,李纨言之凿凿的那句“我再总拿出五六两银子来”,说的那般慷慨,可确定花的是自己的钱吗?

这样贵的诗社,谁能开得起?李纨到底有没有从中敛财,不需多言,会算数的读者自有公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芦雪广联诗之后,诗社貌似再也没有开过,为何不开?银子的问题恐怕从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直到第70回“林黛玉偶建桃花社”,众姊妹才重新萌发了办诗社的想法,这个时候,李纨这个所谓的社长又在哪里呢?原来大菩萨李纨,人性也有阴暗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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