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网站11月27日发布2020年第5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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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澳大利亚葡萄酒以金额计算的最大出口目的地。根据澳大利亚葡萄酒管理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在截至今年5月的12个月里,澳大利亚占据中国进口葡萄酒市场37%的份额。今年7月,商务部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书中提到,2015至2019年期间,澳大利亚向中国出口的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由5.67万千升增至12.08万千升,大幅增长113%;而同期出口价格则由2015年的7,759美元/千升下降至2019年的6,723美元/千升,累计下降13.36%。

申请书分析认为,澳大利亚该类葡萄酒进口数量持续大幅增长、市场份额持续上升、而进口价格下降且存在倾销,该类葡萄酒的不公平进口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内市场秩序,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的冲击和影响。经审查,商务部认为该申请符合相关规定,遂于8月18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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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27日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就中方对澳葡萄酒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一事提问,对此,发言人赵立坚掷地有声地指出,这次临时反倾销措施,中国商务部已经发布了公告,具体情况请向主管部门了解。中方对于发展中澳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认为,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澳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希望澳方多做有利于中澳互信与合作,符合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事,为推动中澳关系重回正轨提供条件。